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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培养目标考核及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28
  • 来源:昆明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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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检查培养期内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工作和培养期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绩效,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及《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昆科规〔2019〕2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目标考核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2019年度考核

1. 对象:第十二至第十六批带头人和第十四至第十六批后备人选共204人。

2. 时间:2020年10月中旬,个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

1. 对象:第十二批带头人和第十四批后备人选共48人。

2. 时间:2020年10月下旬,个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 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2019年度考核内容与等次

1. 考核内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学术和技术开展情况、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及为昆明发展所做的贡献等。

2. 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基本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三个等次,具体标准为:

(1)“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90分(含)以上,后备人选85分(含)以上;

(2)“基本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65分(含)—90分(不含),后备人选60(含)—85分(不含);

(3)“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为65分(不含)以下,后备人选60分(不含)以下。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内容与等次

1. 考核内容:以《任务书》培养目标和任务为重点,主要考核内容为:

(1)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

(2)在本专业领域发挥的带头作用(20%);

(3)服务昆明建设发展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30%)。

2.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90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三、 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1. 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创新能力和绩效。年度考核(2019年)统一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按照考核对象填报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培养工作考核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表》)、《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差别化考核量化表》(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考核量化表》,分为学术研究型、技术创新型、技能应用型、经营管理型)及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考核。

2. 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并对照《考核量化表》进行自评,填写内容须提供附件支撑材料,并按照《考核量化表》评分内容进行装订(顺序详见附件7)。附件支撑材料附目录并标清页码,各部分用彩页隔开。《考核表》和《考核量化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单位。

(2)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在《考核表》中填入2019年度单位培养保障措施及评价意见,对考核对象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由审核人在附件目录上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

(3)考核对象根据答辩通知要求,携带考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核。

(4)市科技局组织专业专家进行考核,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方法和程序

1. 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按照考核对象填报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表》(详见附件5,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表》)、《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综合考核量化表》(详见附件6,以下简称《综合考核量化表》)及提交的相关附件支撑材料进行考核。

2. 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撰写培养期工作总结,填写《综合考核表》和《综合考核量化表》,填写内容须提供附件支撑材料,并按照《综合考核量化表》评分内容进行装订(顺序详见附件8),附件支撑材料附目录并标清页码,各部分用彩页隔开。《综合考核表》和《综合考核量化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在《综合考核表》填写提出评价意见后,对考核对象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由审核人在附件目录上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

(3)考核对象根据答辩通知要求,携带考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核。

(4)市科技局组织专业专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 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照考核等次,根据《办法》规定向考核结果为“基本实现年度计划目标”以上等次的考核对象发放津贴;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带头人,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并直接进入“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选拔评审;

(三) 后备人选培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且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为带头人;

(四)综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直接聘为市科技局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

(五)考核结果有《办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资格。

五、 考核要求

(一)请考核对象按照考核通知全面总结年度和培养期内的工作情况,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准备好附件支撑材料(须提供签章的复印件)。附件材料不能支撑或无法判断的,相应的考核指标不予得分。

(二)个人自评分仅供考核小组参考,最终得分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为准。

(三)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对象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提交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或现就职单位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其中,工作单位变动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还须提供终止培养申请。

联系人:王志秀  曾璇文  刘梦羚

电  话:0871-63161371    0871-63157292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1: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3: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19年度培养工作考核表

附件4: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差别考核量化表

附件5: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表

附件6: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综合考核量化表

附件7: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附件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8: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附件支撑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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