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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昆明市“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09
  • 来源:昆明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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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度假)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打造服务于农业农村的昆明市 “星创天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据《昆明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昆明市“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功能定位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也是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主要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开展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昆明市“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具备昆明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有良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星创天地”场地(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3年,商业经营场所除外)面积原则上在300平方米以上,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创意创业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得低于“星创天地”场地面积的10%,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入驻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入驻企业、创业团队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昆明“188”重点产业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拥有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四)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具有一定数量创业企业入驻,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方式,推动农村电商创业便利化和信息化发展,创新农村商业模式。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有能力解决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导师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良好的政策保障。各“星创天地”应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依托运营单位的,建设运营财务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所在县(市、区)政府对“星创天地”的建设提供大力支持和指导,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完善财税补贴、金融贷款、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三、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00前。

四、 申报要求

1. 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度假)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动员组织本区域内的申报工作。

2. 各申报单位对照《市级“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在微信搜索“科技数字身份链”微信小程序安装后获得科技身份证后,在昆明市科技局网站中“昆明市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界面上进行申报。

五、 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昆明市科技局农社处

联系人:李红星

联系电话:0871-63135478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8303005   17387415550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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