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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08
  •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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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服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为推进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及时了解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状况,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绩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对象

昆明市已认定的65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2)。

二、 统计内容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整理、统计2020年度的绩效数据(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按照2020年度《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情况报告》和《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3和4)要求格式,认真填报。

三、 工作要求

1. 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情况报告》和《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表》电子版(WORK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做成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名的文件夹,提交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上报的《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情况报告》和《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表》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后建立以“**区 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统计”为名的文件夹,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

3. 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绩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请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科技管理部门说明缘由,如无法联系、已注销、经营异常等情况。

4. 2020年度有28家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未按照《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报送其年度绩效运营情况报告,请各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督促。如2021年该2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仍然不按要求提交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绩效,我局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 在填报年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连续 2 年未报送真实完整统计数据,取消其市级孵化器资格”的规定要求,取消其“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

四、 工作联系方式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赵磊,赵华。

联系电话:63134627

电子邮箱:kjjggc@sina.com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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