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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1
  • 来源:昆明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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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我市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依据《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2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特派员的类别及申报范围

(一)申报类别

根据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方式和对象,科技特派员分为创业型、服务型、带动型3种类别。

(二)申报范围

服务于昆明市辖区内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术特长,深入昆明市农村、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服务、科技创业的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复转军人、乡土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等。

(三)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具体条件是:

1.科技特派员应当具备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专业素质强,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自愿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在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规范经营;服从科技特派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科技特派员形象。

2.各类别申报条件

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以及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企业或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现盈利;

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科技服务时间不低于2年,服务期间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技术难题2项以上;

带动型科技特派员:科技意识强,具有一技之长和较好科技服务能力,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且服务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

(四)科技特派员主要工作内容:

1.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信息与经营管理模式等,开展应用示范带动,建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示范基地;

2.结合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开展创业和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3.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到贫困县、乡、村,与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实施科技精准扶贫;

4.参与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普及、推广科学技术知识和科学生产生活方式,结合乡村建设和乡村新业态开发,开展相关新技术、新成果应用示范;

5.通过技术服务或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领办或共同创办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

6.其他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科技和科普活动。

二、昆明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认定流程:

(一)申报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4月19日至5月18日期间完成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和系统申报提交。

(二)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下载并填写纸质《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表》(一式四份),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表》。

(三)系统申报:在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后,申报人员方可进行网络申报。在微信搜索“科技数字身份链”微信小程序安装后获得科技身份证后,在昆明市科技局网站中“昆明市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界面上进行申报。

三、有关说明

通过认定后,颁发“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

四、责 任

1.对在申报认定、考核管理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科技特派员,经发现并核实后,市科技局取消其昆明市科技特派员称号,并纳入失信名单,以后不再受理其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及相关项目申报。如有项目支持,按《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2.在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类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农社处:李红星 0871—63135478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8301728 17787282631

 附件: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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